根据指引,汽车数据处理者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一是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二是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三是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四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五是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
财联社6月13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公开征求对《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5版)》的意见。该指引明确了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向境外提供汽车数据时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具体情形,旨在加强汽车数据出境的安全管理,保障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