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看是一张价目表,底层看是国家114号文在河北的落地样本,抽蓄行业从“政策保收益”切向“容量保底+市场赚钱”。
一、先讲逻辑:为什么要有容量电价?
1.新能源装机越大,系统越需要“随时能顶上”的调节资源。
2.抽蓄干的事不是一直发电,而是:
3.半夜抽水蓄能
4.白天高峰放电
,5.调频、调峰、备用、黑启动
它卖的是容量可用性,不是单纯电量。
所以电价拆成两块(两部制):
容量电价:只要机组可靠、随调随到,按千瓦·年发“底薪”
电量电价:去市场低抽高发,赚“绩效”
河北这次文件,本质是把“底薪标准+考核规则+分账机制”一次定清。
二、价目表怎么读:新老项目完全两套逻辑
1. 存量/已投运:按历史造价核“老价”
潘家口 253.23(早期项目,造价低、核价低)
张河湾 405.33
丰宁一期 482.96 / 二期 367.02
这类项目按633号文老办法校核,保稳定现金流,不追新标杆。
2. 新投运:按新机制,单价冲到500+
易县 539.58
尚义 551.44
抚宁 542.17
新建项目走“统一标杆容量电价”思路:满功率发电时长按6小时算,时长不够就折减,单位造价高,容量电价未必能覆盖全部回报.
3. 标杆价电站(灵寿/滦平/邢台等)
执行统一价,未来同省同周期趋同,不再一厂一议;信号很明确:新建抽蓄别再靠“核准红利”躺赢,得控造价、控工期、控可用率。
三、电量电价:市场化的“第二只手”
文件分两阶段:现货连续运行后抽水电价、发电电价按市场规则走,电站自己判断:什么时候抽、什么时候发,赚峰谷价差+辅助服务费,现货没连续运行前,抽水:代理购电平段价,发电:平段价×1.5损耗系数
四、市场收益怎么分
现货运行后,市场收益按年清算:单独核价老/新电站:电站20%,用户80%;标杆价电站:电站60%,用户40%;年度亏损:电站自己扛;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由工商业用户分摊。
政策平衡点是:不让电站纯投机暴利;不让用户白养“备用资源”;电站多调节、多赚钱,用户分享系统红利
五、区域共用电站:潘家口、丰宁一/二期:按原分摊比例继续;尚义、抚宁:容量电费分摊另文明确。
逻辑是:谁用容量,谁按比例出钱;抽水电价、发电电价按对应地区政策执行;区域互济,但账目算清;这对“多省共用大型抽蓄”是前置规则,避免以后扯皮。
六、对三类主体意味着什么
对电站方
存量:现金流稳,但别躺平,要练市场交易能力
增量:容量电价只是保底,真实利润在峰谷套利+辅助服务
未来考核:可用率、响应率不达标,容量电费会扣
对电网/系统
河北新能源占比高,抽蓄“物理保险”价值显性化
调节资源可预期,规划更稳
对工商业用户
每度电里多一点点系统运行费
但换来得是:少限电、少备用不足、新能源消纳更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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