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江西省能源局公开征求《江西省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方案提出,促进形成不低于全省最大用电负荷5%的需求响应能力,邀约型削峰响应补偿标准上限为3元/千瓦时,下限为0元/千瓦时,最终补偿标准由市场竞价形成。
三类交易品种及补偿标准明确
方案将交易品种分为邀约型削峰、实时型削峰、邀约型填谷响应三类。其中,邀约型削峰响应指经营主体在电网预测到未来用电高峰前,接收邀约通知后,在约定时段主动减少用电负荷,补偿标准上限、下限分别为3元/千瓦时、0元/千瓦时。实时型削峰响应指经营主体在电力系统出现紧急供需紧张或短时缺电时,按照电网企业调控要求立即削减用电负荷,以最近一次邀约型削峰补偿竞价结果乘以补偿系数(暂定1.5)确定补偿标准。邀约型填谷响应指经营主体在电网清洁能源大发、消纳存在困难或需保障实时平衡时,主动增加用电负荷,补偿标准上限、下限分别为0.5元/千瓦时、0元/千瓦时。
储能和虚拟电厂获准入参与
需求响应资源为经营主体可调节负荷,包括工商业可调节负荷、建筑楼宇负荷、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户侧储能负荷等。方案明确鼓励独立储能和电源配套储能在满足调度指令要求的前提下,通过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聚合的方式参与需求响应。
准入条件方面:电力用户响应时长不低于1小时、响应能力不小于200千瓦,小于200千瓦的用户可通过负荷聚合商代理参与;负荷聚合商须具备售电公司资质,集成负荷响应能力不低于2000千瓦;虚拟电厂及其聚合的资源须在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完成能力测试并在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响应能力不低于5000千瓦。
资金来源
需求响应资金纳入系统不平衡资金,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原则进行分摊,削峰类响应费用由全体工商业用户按响应时段用电量分摊,填谷类费用由省内集中式及分布式新能源、燃煤火电等主体按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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