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形成《关于修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传真:010-85093284
电子邮件:fuming@mofcom.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8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形成《关于修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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