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明确提出:
到2025 年,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充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到2030年,全区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
2025年底前实现具备条件的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等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到2030年逐步达到规定要求的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比例。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集中式充换电站,谋划布局一批公共超充设施,提高设施的通用性和兼容性。
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支持“油气氢电服”等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并做好防爆管理。着力打造10分钟充电圈,提供安全、便捷、普惠的充电服务。支持给与新能源机动车停车优惠服务,电动汽车充电桩标准充电时长内的服务收费包含停车费,不得另外收取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