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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国际收购南京电池项目失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18  来源:ICCSINO  作者:鑫椤资讯
摘要:    原本的合作方最终却演变为对簿公堂。延期两年后,香港上市公司中大国际日前宣布,其收购南京电动车电池项目一事因相关协议的先决条件未达成,且订约各方不同意延长期限,最终于9月10日失效。   早在2010...
    原本的合作方最终却演变为对簿公堂。延期两年后,香港上市公司中大国际日前宣布,其收购南京电动车电池项目一事因相关协议的先决条件未达成,且订约各方不同意延长期限,最终于9月10日失效。
  早在2010年11月,中大国际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奥申工业与曹青山以及中大电动签署协议,拟以2亿元人民币,收购中大电动和曹青山各持40%和60%股权的南京中大青山65%股权。该合资企业主要开发用于电动汽车的电池、发动机及控制系统等,主要资产为曹青山开发的动力电池生产基地,包括土地、楼宇、厂房及机器等。
  该公告还一并宣布,公司拟以约3.66亿港元收购Cherry Hill全部股权,该协议与上述收购电池协议互为条件,即为绑定协议。据悉,Cherry Hill为一家贸易公司,已与南京中大青山订立独家分销协议,将在海外市场分销其产品。
  不过,中大国际随后多次延期寄发收购资料,这也显示上述收购并不顺利。直到2011年10月,中大国际大股东的一纸控诉将背后的矛盾公开化。
  2011年10月16日,中大国际大股东中大工业集团发表声明,控告中大国际前副主席张玉清,及南京中大青山合作方兼股东曹青山。声明指出,以曹青山的技术生产的电池存在严重瑕疵,已造成车辆失火、爆炸的后果,产品没达到合作协议中承诺的指标,南京中大青山投入市场的电池也被客户退回。此外,曹青山还违反独家合作承诺,与第三方合作。
  而对张玉清的指控称,其在被委派与曹青山谈判合作过程中,未能切实履行职务,并在南京中大青山生产和营运时出现严重过错,导致巨大经济损失。
    外界分析,上诉诉讼直接导致了此次合作的失败。9月10日,中大国际最新公告宣布收购协议失效,交易正式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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