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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电池企业告美国“南孚电池” 索赔12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3  来源:ICCSINO  作者:鑫椤资讯
摘要:    美国吉列旗下的行业巨头“南孚电池”遭到东莞企业的起诉。起诉南孚的是东莞市倍嘉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嘉电池),倍嘉电池认为其旗下“本份无边”品牌专利权受到南孚侵犯,索赔120万元。  2011...
    美国吉列旗下的行业巨头“南孚电池”遭到东莞企业的起诉。起诉南孚的是东莞市倍嘉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嘉电池),倍嘉电池认为其旗下“本份无边”品牌专利权受到南孚侵犯,索赔120万元。
  2011年12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昨日,倍嘉电池代理律师王鸿超透露,南孚电池已经应诉,下周一(2月27日)双方将在法庭上提交证据。
    莞企状告“南孚电池”侵权
  倍嘉电池提交的诉状称,“南孚牌”电池产品多项内容与其公司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冲突,其行为侵犯了“本份无边”的专利权。
  “电池包装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是纪柏全先生自己设计并于2004年12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简称产权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产权局于2006年3月8日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04201221249。
  纪柏全转让使倍嘉电池成为该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并依据该专利生产销售“本份无边”牌电池。专利范围是电池包装的衬板、包覆电池的薄膜,衬板上设置有镂空的多种形状的开口。“据介绍,这种电池包装开口的大小与形状设计合理,消费者旋转时不会使电池掉落。
  去年底,倍嘉公司在多家超市发现,南孚碱性7号8粒装电池的包装设置与”本份无边“电池的专利设置相同,认为侵犯了其专利权。
  倍嘉电池称,南孚占据国内近70%的市场份额,南孚的侵权行为直接使得“本份无边”产品无法进入大卖场,要求南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已生产的侵权产品,并赔偿100万元的损失以及承担调查取证、保护请求相关费用等20万元,共计120万元。
    具行业产权保护标本意义
  电池最大的功用在于蓄能功能,而此次倍嘉起诉南孚的仅是外观包装,引起了国内电池行业,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
  倍嘉电池市场部人士称,就目前来说,国内无汞碱性电池领域内,技术本身不是竞争的焦点,各家企业的技术已没有优劣之分,外包装等现在是无汞碱性电池竞争的品牌,倍嘉公司认为,南孚电池对该公司专利权的侵犯,已严重干扰了公司的整体运营,更直接影响了其在国内市场的推广。
  在中国市场,南孚连续13年创碱锰电池“质量、销量、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同行业领先水平。2003年8月,南孚被其竞争对手美国吉列公司收购,成为美国品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梦福表示,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国内电池行业众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够,本案的意义在于,这昭示着中国电池行业小企业维护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
  “100万的经济损失赔偿仅是南孚销售额的小小一部分,我们的目的并非要获得经济利益,而是要宣示我们的权利。”倍嘉电池新闻发言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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