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3日公布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有4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均为“广东制造”。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江苏、福建、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73种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依据《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归范》GB/T18287-2000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的外观和标志、0.2C5A放电性能、1C5A放电性能、低温性能、过充电保护性能、短路保护性能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4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keva渴望”LI-ION battery、“BFB”锂离子充电电池、“V.LAND”锂离子充电电池、“斯力特”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等品牌产品,存在的问题主要是0.2C5A放电性能、1C5A放电性能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放电性能主要用于评估电池的持续供电能力,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设备使用期间因电池放电时间不足而引起待机和通话时间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