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反馈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处。
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处,电话:61881646
附件:拟支持企业名单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反馈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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