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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范集中式新能源市场报价 严禁跨集团联合报价
日期:2026-06-17 09:29  
鑫椤资讯

       2026年6月15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发布《江苏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方案旨在规范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中长期及现货电能量交易的集中报价行为,是推动全省新能源全面入市的关键配套举措。
 
       方案明确,适用范围为省内已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沙戈荒”基地项目),参与集中报价须满足总装机规模不超过省内最大燃煤电厂装机,且仅限同一集团内部企业集中报价,禁止跨集团、跨省集中报价,并严禁达成垄断协议。
 
       集中报价实行申请公示备案管理,不改变企业独立市场地位与结算关系,并要求人、财、务与集团其他业务隔离。同时,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将协同调控中心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参与企业须每年1月底前提交年度报价分析报告,交易中心每季度首月报送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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