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天津市财政局印发《天津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新能源汽车方面,《实施意见》提到:
支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节能和清洁能源交通运输装备,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
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应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
天津:有序推进充电桩、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日期:2022-12-30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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